“十三五”全国森林旅游发展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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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作者:郭香玉 编辑:徐美虹 2021-01-19 09:00:01

内容提要: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十三五”全国森林旅游发展十件大事。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十三五”全国森林旅游发展十件大事。

  一、森林旅游成为林草业三大支柱产业之一

  “十三五”时期,森林旅游游客总量达到75亿人次,创造社会综合产值6.8万亿元。2016-2019年,森林旅游游客量年增长率达到14.5%,占国内旅游人数的比例从27%上升到30%。从2017年开始,森林旅游创造社会综合产值超过万亿元,成为林草业三大支柱产业之一。2019年的森林旅游游客量达到18亿人次,创造社会综合产值1.75万亿元。2020年下半年,森林旅游疫后复苏势头强劲,全年游客量达到2019年游客量的84.2%。

  二、中国森林旅游节成为具有影响力的节庆活动

  2016年至2019年,国家林草局在长白山、上海市、广州市、江苏南通市举办4届中国森林旅游节。每届中国森林旅游节包括仪式类、展示展览类、推介洽谈类、会议论坛类、文体娱乐类等5大类20余项活动,包括全国森林旅游风光展示、中国森林旅游论坛、中国-东盟森林旅游合作座谈会、全国森林旅游推介会、全国森林旅游投资与服务洽谈会等。全国有上万名业内外人士参加活动,每年到主会场观摩的当地群众约15万人次,全国在线观看视频直播的人数约400万人次。

  三、森林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百花齐放

  2016年年初,原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吹响了努力走出观光旅游单一模式、逐步实现多种业态同步发展的号角。先后命名了122家“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确定了100家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国家重点建设基地,出台了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和相关标准,加强了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同时,国家林草局与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分别就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户外体育运动发展加强合作。

  四、国家森林步道成为区域发展新抓手  

  为满足公众需求,在学习借鉴西方国家近百年国家步道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国家林草局大力推动我国的国家森林步道建设。公布了3批共12条国家森林步道,总里程约22000公里。启动了全国森林步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单条步道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出台了相关标准,推出了一批示范段。福建省把建设1000公里以上森林步道纳入省委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列入省林业局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河南济源市、福建武平县、江西婺源市、湖南临湘市等众多市县陆续建成境内的国家森林步道路段并向社会正式开放。《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国家森林步道。

  五、森林旅游为助力脱贫攻坚增光彩

  “森林旅游扶贫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国家林草局开展了全国森林旅游助推精准扶贫情况摸底调查,命名和公布了一批位于(或途经)贫困地区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国家森林步道,在中国森林旅游节开辟了森林旅游扶贫专区,推出了一批位于贫困地区的新兴森林旅游地品牌和特色森林旅游线路。全面研究总结了森林旅游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归纳出森林旅游扶贫的“两类载体”“四条途径”“五种模式”,印发了包含99个典型案例的《全国森林旅游扶贫典型案例汇编》。“十三五”时期,依托森林旅游实现增收的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46.5万户、147.5万人,受益人数占贫困人口的9%,年户均增收约5500元。

  六、森林旅游保持高频度的媒体曝光率

  借助新闻发布会、国家林草局权威发布以及中国森林旅游节和其他专题活动等平台,媒体对森林旅游的关注度持续升温、报道力度不断加强。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其他各类媒体对森林旅游的报道呈现常态化、高强度态势,新闻联播每年报道森林旅游信息,森林旅游的网络搜索词条数在同类概念中名列前茅,森林旅游相关信息还经常成为“学习强国”“支部工作”APP的推送内容。2020年国家林草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后,森林旅游信息登上人民日报手机报头条,《学习强国》转载6篇报道,其中《“十三五”我国森林旅游扶贫取得显著成效》的阅读量超过1800万人次。

  七、森林旅游品牌建设亮点纷呈

  国家林草局把加强品牌建设作为推动森林旅游发展的重要手段,先后举办了3届全国森林旅游推介会、多次新闻发布会及授牌仪式等,向社会推介了12条国家森林步道、3个国家森林步道示范段、20条全国特色森林旅游线路、45个全国新兴森林旅游地品牌、13个全国自然教育精品基地、100个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国家重点建设基地、99个森林旅游扶贫典型案例、122个全国森林旅游扶贫示范市县、15个冰雪旅游典型单位等等, 一批森林旅游品牌已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并在引领全国森林旅游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森林旅游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

  2020年,《森林法》第一次把“森林旅游”纳入表述范围,同时把“森林步道”“科普教育设施”等明确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填补了长期以来的法律空白,为新时期全国森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九、森林旅游的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森林旅游工作由原国家林业局牵头。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多个重要文件、规划都把国家林草局确定为森林旅游相关任务的责任单位。森林旅游成为《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国家林草局组建了生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进一步加强对以森林旅游为主体的生态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森林旅游标准化发展迈开新步伐

  为了进一步统筹好森林旅游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推动森林旅游提质升级,国家林草局大力加强森林旅游标准化建设,组建了生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森林旅游标准化体系框架,围绕新业态培育、低碳化发展、国家森林步道建设、自然教育等编制了一系列行业标准,为推动森林旅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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