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中央日报》网站1月4日消息,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应修订旅游方面的有关条款,使旅行社向游客提供旅行地的安全信息义务化。
为欣赏俄罗斯诸如万年积雪之类的自然景观,去年12月,在俄罗斯勘察加半岛旅行的A某,有一次不愉快的经历。舍维留奇火山开始活动后,观光直升机因火山灰而不能起飞,能看到的自然景观也非常有限。虽然此前俄罗斯政府已劝告游客减少旅行,但旅行社无视这一点,依然销售旅游商品。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4日表示,为防止诸如此类旅游效果打折扣的情况发生,应使旅行社提供安全信息义务化。委员会还表示,应修订“旅游方面的标准条款”,旅行社应告之旅游者外交部提供的海外旅行地的安全信息。外交部把旅行时要注意的国家分为“蓝色警报”、“黄色警报”、“红色警报”。
关于用旅行社单方面指定的方式来支付旅行费用的规定,公平交易委员会也进行了改善。目前,旅游者通过转账或无存折存款等单方面规定的方式向旅行社支付费用,以后可以用信用卡转账等互相协定的方式来进行。
此外,对于因旅游者人数不足而突然取消旅行商品的情况,旅行社要支付的违约金也从现行旅行费用的20%增加到了30%。假如顾客支付的旅行费用是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621元),那么他可以收到100万韩元及30万韩元的违约金,总共13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7307元)。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有关人士说:“期待通过修订标准条款,提高对旅行地的关注度,并且强化旅游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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