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旅游局获悉,自治区旅游局日前下发《开展“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旅游”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在全区开展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组团社向旅行批发商购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不合格旅游服务产品,重点检查出境旅行社是否建立健全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制度等。
互联网时代,旅游商业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旅游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破坏了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做好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治理工作,除了需要政府及相关专业协会的管理和引导,还需要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以及游客等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依法经营,自觉抵制、杜绝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旅游行为。
据了解,本轮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旅行社及分社、办事处、代表处等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的旅游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旅行社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安排导游员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时,要求导游员垫付或者向导游员收取费用的行为;重点查处导游员向旅游者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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