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津南旅游购物要素,发掘和扶持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优质旅游商品,激发企业、个人旅游商品设计热情,树立津南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扩大旅游购物消费,推动全区旅游商品快速发展,津南旅游局决定举办“津南旅游商品征集评选大赛”。
一、活动名称
津南旅游商品征集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津南区总工会、津南区商务委、津南区工业经委、津南区旅游局
评审: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1日至8月15日
(2)8月15日前请各参赛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统一上传参评商品的照片及说明。(参评商品照片格式标准见报送要求)
(3)8月15日-10月10日进行评选。评审完成后对获奖作品名单对外公布。
四、参评商品范围及要求
(一)参评商品的类别及范围
第一类:旅游工艺品类
传统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首饰等。
第二类:旅游特色食品类
旅游即食类的地方风味特色食品、地方名酒等。
第三类:旅游茶品类
茶叶、咖啡和其它以果实、花、叶、类等冲泡制品(不含饮料)
第四类:旅游丝织品类
以丝绸、棉、毛、麻等为原材料的服饰、家用纺织品等(不含服装)
第五类:旅游电子类
小型旅游电器、个人可穿戴设备等
第六类:旅游陶瓷类
生活日用类陶瓷等。
第七类:旅游竹木品类
生活日用类竹、木制品以及衍生品等
第八类:旅游个人装备品类
背包类、照明类、炊具类、水具类、野营类、交通类和其他类的旅游个人装备品(不含个人穿着)
第九类:旅游纪念品类
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第十类:旅游设计创意类
围绕旅游商品各项分类,原创设计创意的并能够提供样品和实物的作品
(二)报送要求
1.由各单位及各镇旅游办负责,统一组织报送参评商品的图片及报名表。无上级单位的参赛者可直接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参赛。参评商品照片格式要求:同一项(一项指1件或同材质的多件商品)商品报送1张图片,用于评选使用,尺寸为60mm×80mm,像素精度300dpi, 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投稿邮箱:148085712@qq.com)
2.参评商品应是津南最新设计、生产或二次加工的具有特色的商品。参评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
3.津南区历年多次参加旅游商品大赛的常规旅游商品不在此次大赛的征集范围。鼓励参赛单位及个人采用新的设计思维,采用新的工艺及材质,创造性的设计和制作符合津南实际的旅游商品。对原有常规旅游商品进行现代化、特色化的跨越式升级。各类参评商品不得重复报送。
4.参评商品的报名需按照组委会规定的报名表要求填写。8月15日为本活动参评报名截止日,在截止之日未按报名要求完整报送报名表及商品照片的将自动失去参加评比的资格。
5.参评商品的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万元/件套,重量不得超过30kg,体积不得过大。商品需具有批量化生产和销售的潜力。
6.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应具有获得资质和通过有关规定要求的潜力。
7.参评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评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8.报名参评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9.报名后,符合参评规则的商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津南旅游商品征集评选活动在主办方有关网站的展示活动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评选活动作品获奖名单、图片刊登在津南旅游局官方网站、微信及其它指定平台上。
10.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评者自行负担。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评者负责。
五、评选方式
1.奖项设置:
评选出津南旅游商品一等奖若干。颁发津南旅游商品一等奖证书,奖金5000元。
评选出津南旅游商品二等奖若干。颁发津南旅游商品二等奖证书,奖金2000元。
评选出津南旅游商品三等奖若干。颁发津南旅游商品三等奖证书,奖金1000元。
2.评审流程:
(1)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初评;
(2)终评评委进行终评,评选出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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